梅财(预)指〔2020〕53号
梅列区城管局、教育局:
根据梅财(预)指〔2020〕33号,区财政局已下达城管局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701万元,用于梅列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老旧小区农贸市场新建及改造提升)2701万元、三明市梅列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1000万元。
为确保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根据《梅列区人民政府关于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方案的函》(梅政函〔2020〕9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三明市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调整方案审核的意见》,现调整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方案:用于梅列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老旧小区农贸市场新建及改造提升)1701万元,三明市梅列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1000万元,梅列区学前教育均衡化扩容工程项目 1000万元。
区财政局现收回城管局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指标1000万元,下达区教育局用于梅列区学前教育均衡化扩容工程项目,功能科目列“2340199—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
此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细则》,做好资金使用、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从第6年起(2025年),每年按分配总额的20%向中央偿付本金,第10年偿还完毕。还本资金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省级财政,由省级财政上解中央财政。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3.建立抗疫特别国债台账管理制度,反映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自觉接受省市各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附件:1.《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预指〔2020〕13号)
2. 《梅列区人民政府关于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方案的函》(梅政函〔2020〕91号)
3.《中央财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细则》
4.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申报表
5.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绩效目标表
梅列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