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财(社)指〔2020〕69号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0〕48号)精神,现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33万元(其中:下达财政局城市低保金11万元、农村低保金3万元;下达民政局临时救助资金9万元、价格临时补贴6万元;下达退役军人事务局价格临时补贴2万元;标识“01003特殊转移支付”,下达财政局城市低保金120万元、农村低保金27万元、城市特困3万元、农村特困2万元、下达民政局临时救助资金47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3万元;标识“02001参照直达资金”),款列2081901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2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2101项“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001项“临时救助支出”、2081001项“儿童福利”、第2080899项“其他优抚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梅列区财政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