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梅列区徐碧“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1 17:04 信息来源:梅列区住建局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梅政文〔2020〕156

  

因城市建设的需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作出《梅列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梅列区徐碧“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梅政文〔2020〕155),决定对下列范围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三明市梅列区徐碧“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三明市梅列区徐碧“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红线示意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徐碧二村44、45、46、52幢(具体见三明市梅列区徐碧“城中村”改造地块国有土地征收红线示意图)。

三、房屋征收主体: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

四、补偿安置方式:产权调换、货币补偿。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三明市梅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碧街道办事处。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七、签约期限: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20日。

具体签约事宜由徐碧“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负责办理。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

八、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如不服《梅列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梅列区徐碧“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梅政文〔2020〕155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梅列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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