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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负责处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明确责任科室和专门负责人,实现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强化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日常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