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拥城区楼中楼、城郊小别墅,仍拒不执行,只能请你坐牢房

发布时间:2020-05-27 11:37 信息来源:梅列法院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今天我们来说说一位“牛气冲天”的主人公,坐拥城区楼中楼、城郊小别墅,完全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却拒不履行,面对法院强制执行,还霸气回应:就不腾房,你奈我何?

案情简介

20179月,梅列法院对苏某诉李某、李某甲(李某之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李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苏某偿还借款80万元并支付利息48.6万元,李某甲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判决生效后,李某、李某甲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1月,苏某遂向梅列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该院向被执行人李某、李某甲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二人履行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被执行人李某在201610月将其名下二百多平方的楼中楼套房为苏某设定一般抵押权,债权数额为140万元。其在城郊还有一幢有土地权证但无房产证的三层小楼。同时,李某在城郊一沙场工作,李某及其妻子在沙场内亦有住所。鉴于此,在被执行人李某生活有所安置的前提下,执行法官决定对其位于城区内的楼中楼套房进行拍卖处置。

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李某传唤至法院接受调查,在告知相应的法律规定及其权利义务之后,李某拒不交出房屋给法院处置,并反复强调其名下的楼中楼由其与其妻子、两个孙子在居住,其无法配合法院腾空房子用于拍卖,当天,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结束后,李某仍不配合法院执行,20187月,执行法官到该房产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李某及其他相关人员在2018815日前迁出该房产。李某收到公告后,在其仍有其他房产可供居住的情况下,拒不交出公告房产,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20189月,梅列法院将李某的拒执犯罪线索搜集整理后向公安机关移送。此时,李某妻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立即腾空了涉案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至法院,请求对李某从宽处理。

案件审理

梅列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作为被执行人,对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书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在有多套住房的情况下拒不腾空房屋交由法院处置,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己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9214日,梅列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李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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