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2-04 16:41 信息来源:梅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为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管控,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落实全批次核酸检测、全过程溯源监管、全过程闭环消毒,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梅列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于202122日开始运营,地址:梅列区陈大镇德安工业区373(三明市兴锐冷链有限公司),为进口冷链食品提供核酸检测和消毒服务。严格按照提前预约、入场卸货、抽样检测、消毒搬运、入库储存、严格出仓的要求管理。

二、202122日起,新进入梅列辖区“存储、流通、加工、销售、消费”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进入集中监管仓,由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和消毒机构进行逐批检测、逐件消毒至最小密闭外包装,取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方可出仓。(已进入三元区集中监管仓完成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合格的,无需再进入梅列区集中监管仓。)

三、实行提前预约制度,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在货物到仓24小时前向集中监管仓预约。物流快递行业发现有进口冷链食品的,应在物品到达我区24小时前向交通运输部门报备预约,到达后一律先行进入集中监管仓,经抽样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合格后,方能出仓。

四、为保障集中监管仓高效有序运转,确保足够库容流转,货主接到出仓通知后,24小时内提货出仓,提货须“整批入库、整批出库”,不得分拆多批次提货。

五、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或不配合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的,出现“应报备不报”“应进仓不进”“应检验不检”“应消毒不消”或未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等行为的经营者,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发〔2020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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