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08:37 信息来源:梅列区政府办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降低春节期间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巩固我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入(返)梅人员网格化管理  (一)强化网格防控。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迅速启动网格化防控体系,组织人员分片包干,深入到户、落实到人,全面摸排所有境外、省外、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的入(返)梅人员等重点人群,第一时间建立管理台账,严格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确保不漏一人。

  (二)建立报告制度。

  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镇(街)、开发区要及时统计汇总摸排情况,并于每日下午5:00前报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入(返)梅重点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到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各项措施。

  (三)充实网格力量。

  各镇(街)、开发区要广泛发动广大群众、党员干部、楼(幢)长、物业人员、社区志愿者、农村治安巡逻队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区直各单位从1月16日起,安排干部下沉到村(居)网格和企业,全力配合村(居)、企业,重点做好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和省外务工人员“能留尽留”、高风险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应接尽接”等项工作。

  二、统筹做好企业用工安排  (一)落实扶持政策。

  要加大对省《关于保障2021年“两节”期间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运行〔2021〕4号)等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本行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春节期间弹性安排生产。

  (二)落实主体责任。

  春节期间,用工企业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根据生产情况和职工意愿,以情留工,以岗留工,以薪留工,灵活安排休息休假,引导职工尽量在梅过节休假,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并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三、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一)坚持“三加强、三减少”。

  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要发挥村(居)主干、村小组、业委会的作用,及时做好外来人员和过年返乡群众健康服务跟踪管理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辖区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严控聚集活动。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聚餐管理,提倡“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引导群众尽量不摆席、少串门、少走动,不举办与经济发展无关的文艺巡演、庙会集市、宗亲祭祖等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各村(居)要组织人员定时巡查,严格控制群众聚集性活动。

  (三)严控重点场所。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商场、超市要严把入口关,对未佩戴口罩的顾客,应拒绝其进入;有条件的餐厅(馆)要积极推广分餐制,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景区、剧院、娱乐场所要严格实施预约、限流、错峰入园等措施,接待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四)强化健康宣教。

  各镇(街)、开发区要充分利用云广播、智慧音箱、“村村响”、宣传栏、LED滚动屏等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引导群众养成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佩戴口罩、勤于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方式,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发热后第一时间要及时报告就诊。

  四、实行涉疫线索有奖举报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对不按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报告登记、故意隐瞒外出行程、活动轨迹信息或违反相关防控规定要求的行为,经核查属实,对第一举报人视情况予以奖励。

  五、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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