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内补全报送不齐的消防材料?

发布时间:2015-07-16 00:00 信息来源:梅列区消防大队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问:报送消防材料设计审核时,对资料不齐的,应在几日内补齐?
答: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闽公消[2013]29号第十条第四项规定,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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