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区教育局发文部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02 00:00 信息来源:梅列大队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近期,各中小学、幼儿园将陆续开学,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有效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大队联合区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一、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校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明白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二、加强消防巡查检查,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及时维护校园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善疏散标志,保证疏散通道畅通。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化学实验室等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的管理,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用电管理,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等电器。有建筑工地的要进行重点监管,督促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消防设施维保,推广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每月要进行维保一次并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加大宣传推广使用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力度,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要在10月底之前完成独立式感烟报警器选型、配置及安装工作。

    四、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演练。教职员工应当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各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课堂教学内容,确定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进行授课,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各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以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演练中应当落实疏散引导、保护儿童的措施。

附件: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