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督办函

发布时间:2015-07-16 00:00 信息来源:梅列区消防大队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督    办   函

                          梅安办督函﹝2015﹞1号

关于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

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督办函

洋溪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7日,区政府召集安监、经贸、国土、住建、工商和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你镇排查备案的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共1家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存在以下实体隐患问题:

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标志缺少。

你单位接此通知后,请按照《梅列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梅安委〔2014〕5号)要求严格落实:

1、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于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2、在整改时限结束2个工作日内,请你单位将以上单位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书面报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防大队)。

梅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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