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07-16 00:00 信息来源:梅列区消防大队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梅安委办〔2015〕4号

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区安委会《梅列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梅安委〔2014〕5号)的统一部署,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元月7日期间,区安委会召集安监、经贸、国土、住建、工商和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和开发区排查备案的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政府重视,高位推进。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得到了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打好战役,区安委会制定下发了《梅列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职责,强调了各时间节点任务和要求。

(二)联合检查,合力整治。区安委会抽调安监、经贸、国土、住建、工商和消防等部门先后2次深入各镇、街道和开发区摸底排查的8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检查,共排查发现29处消防安全隐患,区安委会均以督办函的形式下发到各镇、街道和开发区,要求按照属地原则予以指导并督促整改到位。截止日前,已整改24处。

二、存在问题

(一)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企业由于自身经济实力的限制以及经营业主缺乏对消防安全的认识,部分企业在开办初期,就置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于不顾,未按程序申报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手续。部分工程项目未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有的甚至擅自降低标准,致使企业的消防安全在源头上得不到保证,致使部分厂房在防火分区、耐火等级、消防给水、安全疏散等方面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企业自身埋下了“先天性”火灾隐患。三明市家园木业有限公司和三明市金璐源新材有限公司存在厂房违规搭建,占用防火间距破坏防火分区的行为。

(二)消防组织和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为了减少开支,一般都未配备分管或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企业未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对具体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等予以明确和规范,有的虽然明确了但过于笼统空洞,可操作性不强。部分企业没有建立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火灾隐患的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基本制度。如三明市瑞锋针织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电闸下面堆放杂物。

(三)消防基础设施配备和管理措施不到位。部分企业由于现有经营环境,资金少、规模小,使用机器设备多陈旧落后,机械性能差,运行故障多。在建造厂房、库房和办公用房时,没有将消防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导致在企业投入生产经营后,企业没有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三明市丰元制衣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标志缺少;三明市家园木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室内消火栓部分原件缺失;三明市昌隆木业有限公司场所内部分灭火器压力不足。

(四)员工素质参差不齐,消防知识和技能缺乏。部分企业负责人业务素质不高,招收的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素养、安全理念层次也不高,又没有进行必要的岗前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对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和易燃易爆设备操作人员,没有按照公安消防机构要求,实行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三明市昌隆木业有限公司维修工人未持特种行业证书上岗。同时,企业消防宣传缺乏自觉性、经常性和针对性,不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预案演练,致使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防火知识和灭火逃生技能。三明市丰元制衣有限公司、三明市天羚制衣有限公司、三明市碧湖木业有限公司员工不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认识,各镇、街道和开发区要按照属地原则和职责分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镇、街道和开发区应充分认识当前企业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将企业的消防工作抓紧抓好。要协调、处理好发展经济和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以降低消防安全要求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在为企业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和全程服务的同时,不能包揽企业所必须承担的消防安全职责,积极引导企业合法投资经营,依法按我国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加强和改善防火条件,落实防火措施,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二)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管理保障机制。各企业要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相应奖惩规定,严格兑现,逐步引导企业树立“隐患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意识。同时,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组织网络,抓好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经常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从奖惩机制上切实保障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提高企业自身对火灾的预防能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定严格的培训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负责人正确处理好生产经营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其次,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再考试,合格后领取操作证方可聘用,否则,严禁上岗操作。再次,企业自身也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自防自救知识,而且在一些危险性大的行业,要使员工熟悉了解机器设备性能、生产工艺原料的性质和火灾危险性,坚决消除因盲目蛮干、违章操作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

梅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元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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