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6 00:00 信息来源:梅列区消防大队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梅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梅列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梅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

梅列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吸取河南省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大检查,力争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查处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尽职履责,促进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夯实辖区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林大茂副区长任组长、区公安局副局长邓大钱、区消防大队张宏大队长任副组长,各镇政府主管领导以及区安监、住建、工商、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镇、各消防联席会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民政部门部署开展福利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卫生部门部署开展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教育部门部署开展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3.重点行业。推动各行业部门开展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各部门是否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检查各部门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区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检查。摸清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欠账”情况,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2.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检查。摸清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欠账”情况,落实《福建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13〕126号),制定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发展计划。

四、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行业部门责任。区经贸、卫生、教育、民政、住建、工商、文广、旅游、三产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财政、国土、住建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会同消防部门,对消防规划编修,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建设任务,提升建设水平。同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

(二)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责任。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推动各行业部门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要加强与各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对基层消防监督执法、执勤训练等工作开展检查,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和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四)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要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积极整改火灾隐患;要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落实,提高企业消防安全设施水平;要依法建立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伍,加强所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5日)。各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标准,明确职责任务和责任。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媒体宣传。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5日至9月10日)。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通报阶段(9月20日前)。区消防工作联席会组织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工作考评,通报各部门工作成效,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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