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五大战役”、“五大攻坚战”中创先争优典型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6 00:00 信息来源:中共梅列区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中共梅列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梅创组办〔2010〕20号


关于做好在“五大战役”、“五大攻坚战”中

创先争优典型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区各战役、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关于在打好“五大战役”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明创先发〔2010〕19号)、《关于用先进典型带动“168”机制提升延伸和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意见(试行)》(明创先发〔2010〕20号)的要求,为深入了解我区在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五大攻坚战”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先进,典型带动,形成比学赶帮的生动局面。经研究,决定在近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典型培育的宣传推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 

1、先进基层党组织或先进(单位)团队典型材料。主要指在 “五大战役”、“五大攻坚战”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主要成效、特色做法,总结和推广情况。

2、优秀共产党员或先进个人事迹。主要指党员或个人在“五大战役”、“五大攻坚战”中模范带头、勇于创新,尽忠职守,乐于奉献等成绩显著的事迹。

3、宣传报道落实情况。包括在“五大战役”、“五大攻坚战”中组织和个人在省、市各级类新闻媒体以及简报上的宣传报道情况等。

二、报送要求 

1、典型培育必须围绕各战役、攻坚战中项目进展较快、突破难题较多的项目,每个指挥部至少报送先进基层党组织或单位(团队)2个、优秀党员或先进个人2名,材料尽可能体现党组织或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选取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等角度整理后报送。

2、推荐上报的典型必须在本地本系统进行过宣传且有良好社会反响,并且经项目主管部门或党组织研究同意并加盖公章。

3、典型材料要有事实、见精神,全面客观地反映先进典型的突出表现和工作业绩。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4、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将先进典型报送情况列入创先争优宣传信息计分,并将结果作为党支部、党员创先争优星级评岗活动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之一。

5、报送时间:2010年11月30日前。

6、报送方式:采用电子邮件与书面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电子邮件发送至ml8950006@163.com;书面材料(包括先进典型推荐表和典型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2份,报送到区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950006。

                     中共梅列区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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