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6 00:00 信息来源:中共梅列区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中共梅列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梅创组办〔2010〕24号


转发《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创先争优活动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各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直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闽创先办〔2010〕8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梅列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8日

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委办公厅转发的《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闽委办〔2010〕24号)和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的工作意见》(闽创先发〔2010〕2号)、《关于在乡镇、村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闽创先发〔2010〕16号),结合我省农村实际,现就在全省农村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目标要求

      全省农村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来闽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农村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新农村建设优秀共产党员”为主题,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力量“大干150天,全力实施好五大战役”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经常性工作,以实施“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为抓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培育一批引领农民建设新农村的坚强领导核心,培养一批带领农民致富的优秀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任务

(一)全面实施“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建立一套村党支部领导下的组织“目标管理”、党员“设岗定责”机制,实行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任务分解、公开承诺、组织实施、考评奖惩的“六步工作法”,发挥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的“八个方面作用”,年底前全省农村全面推行这一机制。着力加强基层基础,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创新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整合基层党建工作资源;坚持以基层党的建设带动群团组织建设,激发各类组织共促新农村建设的活力。着力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推行党员承诺制、目标管理责任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做法,以及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等方式,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规范村级组织工作,建立健全村“两委”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总结推广村民“五要”工程,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制度、全面实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全面建立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推进村级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确保推广工作的有效推进,建立省、市、县、乡镇、村五级信息定期上报网络,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内在积极性。

      (二)组织实施培育百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百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双百”工程。按照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高、双带能力强、工作作风优、工作业绩好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等“五个好”的要求,大力加强“双百”工程建设。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一定三有”要求(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形成一支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群众推动科学发展和共同致富的高素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带领农民致富的能力;完善村党组织书记激励保障和监督机制,积极探索试行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生活补助等办法,完善保障措施。认真实施“三向培养”工程,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三)持续推进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继续实施第三批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不断完善“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农村工作机制,严把驻点村选择和驻村干部选派关,加强对驻村干部和帮扶资金、项目的管理,发挥驻村帮扶效益。加强农村“六大员”和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农村“六大员”选聘、培训和考评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六大员”工作目标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工作者队伍;坚持按需求派、按项目派,与现有工作机制结合、与现有服务体系结合,继续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派科技特派员到乡镇“三农”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站、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服务,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

(四)组织实施好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扎实推进小城镇开展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发展看增幅、建设看标志、政策看运用、管理看效益”原则,建立试点镇目标考核考评体系,对试点工作情况年底进行考核奖惩,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调任的重要依据。紧紧围绕“探索路子、创造经验、创新机制、建立制度”的要求,突出特色,发挥优势,从培育主导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事业、整治村容村貌、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培养新型农民、加强文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推进农村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寻找切入点,确定一批先行先试项目,着力改革创新,探索积累经验,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探索新农村建设路子,以点带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保持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走在前列。 

(五)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按照“以城带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要求,广泛开展机关、企业、社区党组织同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结对共建活动,丰富和拓展互帮互助内容和形式,推进“农村经验进社区”、“社区经验进乡村”,促进城乡基层党建工作双向开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措施

(一)实施“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推行进展旬报制度,适时进行专项督查,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省委组织部牵头)

(二)认真总结第二批干部驻村工作成效,加大干部驻村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李彬同志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学先进,当表率,做贡献”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驻村干部和农村党员干部凝心聚力,艰苦创业,加快新农村建设。启动第三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做好第三批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办好第三批省派驻村干部培训班。(省委农办、组织部负责)

(三)加强农业“五新”推广,把推广农业“五新”作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途径。结合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实施100个农业“五新”推广重点项目,建立10个农业“五新”示范基地,培训1万个农业“五新”示范户,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发展现代农业、推动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省委农办牵头)

(四)开展“六大员”工作调研,总结宣传各地“六大员”制度建设的有效做法和探索,总结推广晋江农村社区建设与村务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联系点经验,进一步深化农村“六大员”制度建设、推进社会服务专业化、职业化课题研究。(省委农办牵头)

(五)整合乡镇经济技术服务和政务服务资源,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从农业技术、市场信息、农资购销、土地流转、证照办理、合同管理、法律咨询等方面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实施年百个乡镇“三农”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200个以上乡镇开展“三农”服务中心建设,提高“三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委农办负责)

(六)大力培育新农村的典型示范,重点实施好206个省级新农村示范联系点,每村落实好2-3个示范示范项目,以项目带动新农村建设。认真总结6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典型经验,培育树立一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典型,指导推动全省新农村建设。(省委农办负责)

(七)大力宣传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100个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典型,在广大农村营造争当致富带头人的浓厚氛围。省里重点培育树立10个农村致富带头人先进典型,通过各种形式认真总结、宣传农村致富带头人在加快发展和带动农民致富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省委农办负责)

(八)结合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全面开展选派单位的机关、高等院校、企业的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结对共建活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负责)

(九)筛选确定10个以上先进城市社区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结对共建活动。(省民政厅负责)

四、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建立农村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全省农村创先争优活动协调指导小组,由省委农办、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民政厅、省国资委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省委农办。全省农村创先争优活动协调指导小组要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形成正确导向,切实把农村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协调指导小组成员要在农村建立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进行指导,全面了解基层单位开展活动情况,指导工作开展,力争把联系点办成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要深入挖掘农村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好典型,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热情和干劲,在党内外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浓厚氛围。

主题词:创先争优活动  农村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中共三明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梅列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2月8日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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