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列区委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07-01 00:00 信息来源:中共梅列区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中共三明市梅列区委文件



梅委〔2010〕15号文本框:

中共梅列区委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

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直各办、局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开展“两项活动”的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常性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学习实践活动虽然基本结束,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任务。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任务还没有全面完成,后续的整改落实任务难度都比较大,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完成整改落实任务,全面兑现向人民群众作出的承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现实需要。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是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关键在发挥作用。近年来,区委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紧扣基层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工作创新,统筹抓好各领域各行业党的建设,有效扩大了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基层党组织较好地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广大党员较好地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但要清醒地看到所面临的挑战,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加快梅列发展和海西建设的繁重任务,人民群众的新期盼,都对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学习力、实践力、执行力等提出更高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切实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有利于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推动梅列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当前梅列正处于融入海西全局、全面提升提速的关键时期,能不能抓住新的发展机遇,保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任务,取决于我们能不能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好,取决于我们能不能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各项举措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利于推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继续解放思想,不断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敢于先行先试,善于抢抓机遇,勇于改革创新,切实在“加快”上下功夫,在“争先”上动真格,在“发展”上见实效,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准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融入海西加快发展、强化主轴争先作为”为活动主题,以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为方向,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从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加快梅列融入海西建设,在三明“一轴两翼”发展格局中争先作为提供强大动力和组织保证。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推动科学发展。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本单位的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把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把组织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把组织活力转化为科学发展活力,积极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改善民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开创梅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二)促进社会和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深入研究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健全党群沟通机制,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将其转化为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不断巩固全区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认同,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

(三)服务人民群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和“四个不让”的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及时向群众通报;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及时予以反馈;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

(四)加强基层组织。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深化拓展“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模式,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改进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战斗堡垒,把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成为高素质的带头人队伍,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分子;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机制,激发各类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内在动力。

三、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全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负责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党员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管理措施有力,学习培训规划、流动党员“双向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明显,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认真推广“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党组织工作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基层党组织与基层单位关系协调,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完善,基层事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社会治安良好,群众安居乐业。五是群众反映好。党员干部尊重群众、爱护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性观念强,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力明显提高,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标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实践力,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主动联系和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清正廉洁。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各党委(工委)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四、分类指导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按照有利于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坚持与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相衔接,设计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分层分类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特别是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相结合,与推广“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相结合,通过“目标管理”推动基层党组织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通过“设岗定责”、“亮岗履职”推动广大党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

农村党组织要以实施“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为基本载体,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加强乡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根据“五个好”建立一套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组织“目标管理”、个人“设岗定责”机制,实施“六步工作法”,强化村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其他村级组织和队伍作用;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制度,全面实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全面建立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坚持做到村务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程序“五统一”;加强下派村党组织书记、农村“六大员”和村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工作者队伍,拓展完善农村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借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验、开展城市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借鉴推广“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为基本载体,认真落实“三有一化”要求,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建立“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在岗位”的党员管理机制,完善“三分三联工作法”和“五位一体、共建共促”工作机制。广大党员要根据“五带头”要求实行“设岗定责”,通过开展党员示范楼院、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眼于社区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实行驻区单位联建、配套组织联动、挂点领导联帮,深入开展“为民、安民、便民、乐民”服务活动;强化社区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凝聚功能、管理功能和维稳功能,把党的工作渗透到扶贫帮困、就业服务、救助服务、维权服务、监管服务等各个方面,建设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社区。

机关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 以“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基本载体,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借鉴推广“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机关党的建设在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先行先试、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做出新的成绩。广大党员要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岗位职责实行“亮岗履职”,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发挥党员作用,深入开展“围绕全局、围绕履职、围绕作风、围绕形象,创建活力机关、效率机关、和谐机关,树学习新风、为民新风、清廉新风”活动,采取比服务、比效率、比质量、比作风、比形象,自评、互评、抽查评议、社会评议、群众测评“五比五评”方式,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形成重发展、重为民、重责任的风气,树立为民负责、推动工作、公正廉洁的形象,创造一流业绩,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围绕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以“四好”领导班子、“四强”党组织、“四优”共产党员创建活动为基本载体,坚持与深化向三钢党委学习、借鉴推广“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相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组织要根据“四好”、“四强”要求实行“目标管理”,构建党组织、经营班子与群团组织共同发挥作用的“融合共促”机制,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广大党员要按照“四优”要求实行“亮岗履职”,在党员责任区、党员岗位承诺、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方面发挥作用,推动企业科学发展。

文化、卫生、体育和中小学校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设计载体,并结合各自实际,以“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活动为基本载体,与借鉴“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相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 “党徽在教坛闪光”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要围绕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推行“目标管理”和“设岗定责”,加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教育,提高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的执行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与借鉴“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相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工作设计载体,找准党建工作与本单位发展的结合点,明确职责、健全制度,搭建好党组织参与本单位发展和重要经营决策的平台;党组织要根据“五个好”要求,通过开展岗位奉献、技能竞赛、技术攻关、技术创新等活动,引导党员争做创业发展先锋、爱岗敬业先锋、诚信经营先锋、促进和谐先锋、奉献爱心先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五、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

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设计主题,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要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思想发动,统一认识。各级党组织要召开动员会,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层层搞好思想发动,引导广大党员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总体安排,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各级党组织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党员结合设岗定责、党员承诺、结对帮扶和创先争优等活动,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示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领导点评,上下互动。上级党组织要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互动。督促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履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群众评议,确保质量。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向群众通报,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评议情况要建立专项台账,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评选表彰,树立典型。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各党委(工委)要适时评选表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创先争优活动要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和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两大节点,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一是从2010年4月至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为重点,抓好动员部署、工作调研、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四项工作;二是从2010年7月到2010年12月为工作推进阶段,以实施党员教育“十百千”工程(即12个党委(工委)比业绩、219名党组织书记做承诺、4355名党员争优秀)为重点,开展党性教育、岗位奉献、服务群众、星级评岗、组织创新等五项活动。三是从2011年1月至7月为全面提升阶段,以迎接建党90周年、典型示范带动、提升整体工作为重点,开展树立先进典型、搞好对照检查、促进全面提升三项工作。四是在十八大召开前为总结完善阶段,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重点,开展展示成果、搞好总结、考核评议、完善机制四项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培育百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百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双百”工作,引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各基层单位要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2011年“七一”前夕,区委要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一先两优”进行表彰;2012年“七一”前后,区委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抓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基层党委。

六、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党委(工委)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职能作用、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全区创先争优活动由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牵头,成立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指导的办法,加强对相关领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区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中小学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区国投公司、林业局要加强对区管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各党委(工委)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书记要亲自抓。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注重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驻村任职党员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妇建”,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强化督查,抓实抓好。各党委(工委)要坚持“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督查倒逼落实”的工作要求,采取分领域分行业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适时进行点评、指导,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联系互动。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相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三)营造氛围,推动工作。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大培养力度,树立学习榜样,切实打造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的先进典型,把“先”和“优”具体化、形象化、目标化,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有标杆、赶有方向。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适时推荐表彰一批不同层次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广泛学习宣传,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努力形成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把开展活动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合起来,同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高效落实,用加快梅列发展和海西建设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

各党委(工委)制定本地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后,要及时报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梅列区委员会    
                                             2010年6月15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  创先争优  意见

抄  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

导小组成员

中共梅列区委办公室                             2010年6月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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