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先争优迎七一”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1 00:00 信息来源:中共梅列区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中共梅列区委组织部(   )   

梅委组综〔2010〕25号


中共梅列区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创先争优迎七一”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党委(工委):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激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情,以实际行动向党的生日献礼,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迎七一”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抓紧做好创先争优活动部署动员阶段的各项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认真部署、有力推动。尚未召开动员会的党委(工委)和基层单位要在6月17日前以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部署,党组织负责人要亲自作动员讲话,把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争创目标、方法步骤和领导责任讲清楚,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区委的要求上来。各党委(工委)确定的示范点,挂点领导要亲自到点进行动员部署。各党委(工委)组建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机构、实施方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于6月17日前报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2、召开“提升拓展168模式,创先争优促发展”主题讨论会。各党委(工委)要在“七一”前后组织所属党支部,结合福建发展海西建设和三明经济发展的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孙春兰书记在三明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对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标准,就“为什么要提升拓展“168”模式、怎样开展创先争优”、“全省推广168,我们怎么办”,采取召开座谈会、集中研讨等方式开展主题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提升拓展“168”模式、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及方法步骤,激励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3、开展困难党员群众慰问帮扶活动。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困难党员群众慰问帮扶活动,作为促进社会和谐、凝心聚力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通过上门走访慰问、办实事、办好事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困难党员群众慰问帮扶力度。一是要对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生活困难党员以及今年受灾严重的党员进行重点走访。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带头走访慰问所联系的困难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要对选派村进行普遍走访。市、县选派单位要结合第二批驻村任职干部任期总结考核工作,深入选派村,与选派村干部群众进行座谈,了解选派村集体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走访困难党员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三是要通过电话、书信、短信等形式,加强同外出流动党员的联系,关心流动党员家庭“留守人群”,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4、开展党员“义务奉献日”活动。6月27日前后,各级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以“学先进、讲奉献、树形象”为主题的“义务奉献日”活动,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奉献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自觉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区直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区直机关工委的总体部署要求开展好党员义务奉献日活动,各党委(工委)也要根据实际确定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好义务奉献日活动。

5、开展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活动。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我区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区委组织部《组工信息》也将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的集中宣传。各党委(工委)要对近年来基层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并推荐1-2个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对象,形成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于6月17日前报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七一”纪念活动的意义,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党委(工委)开展“七一”系列活动的情况,请于7月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组织科。

附:梅列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中共梅列区委组织部

201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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