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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了第三个“宪法宣传周”。12月3日,梅列区河长办、梅列区检察院、梅列区法院等部门在洋溪镇联合开展 “加强河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主题爱河护河宣传活动,通过向在场群众发放《福建省河长制规定》、水污染防治法、爱河护河日常须知等宣传单、宣传手册,引导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理念,杜绝河道“四乱”行为,切实加强辖区水环境保护,司法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本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