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行政权力运行(已归档) > 行政许可
你筹备组提交的“三明市梅列陈大镇商会成立登记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三明市梅列陈大镇商会(业务主管单位:三明市梅列区工商业联合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402MJB613818X;法定代表人:罗维镇;注册资金:人民币叁万元;住所地:梅列区陈大镇高源工业区26号1栋101)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梅列区民政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