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水利局关于接受三明学院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及周边附属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接受了三明学院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及周边附属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28日。
联系电话:0598-8911756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水利局3楼
邮 编:365000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三明学院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及周边附属工程 |
建设单位 |
三明市三元区教育局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 |
三明市三元区教育局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编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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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三明市三元区水利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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