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明市三元区歌舞娱乐场所行业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一、背景依据
为规范三元区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行为,压实经营主体责任,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文化消费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区文旅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三明市三元区歌舞娱乐场所行业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目标任务
(一)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细化监管范围与经营管理行为。
(二)为三元区歌舞娱乐场所日常经营、部门监管行为提供具体性指导。
三、工作进展
本办法由三明市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负责起草,在充分梳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基础上,结合三元区我区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8月7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
四、范围期限
(一)适用范围:三元区行政区域内的歌舞娱乐场所。
(二)施行期限: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明确监管范围、歌舞娱乐场所职责;第二章为经营行为规范,主要明确歌舞娱乐场所经营管理行为;第三章为日常监督与线索移送处置,主要明确歌舞娱乐场所日常监管方式;第四章为行业自律与宣传引导;第五章为附则。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实施办法由三明市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有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
联系单位:三明市三元区文体和旅游局
联 系 人:韦祎
联系电话:0598-822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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