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元区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6-07-16 16:15 来源:三元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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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加强我区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提高质量安全监督执行效力,保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三元区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共九章43条,分别为总则、监督机构及职责、监督范围、监督申请、监督申请审批、监督内容及实施、工程交工质量安全检测、罚则、附则。主要内容是:一是明确了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的主要职责10条和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的措施4条;二是明确了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承担监督的主要范围:包括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养护工程、安保工程及上级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本级政府和主管局下达承担监督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三是明确了办理公路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程序和提交的材料;四是明确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期监督检查主要包括9个方面内容;五是明确了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质量安全检测应具备的7个条件。

  三、生效时限

  自颁发之日2026年7月16日起生效。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罗澄华

  联系电话:180059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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