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元区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公告》

日期:2023-07-12 16:22 来源:三元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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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提升广大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整治行动方案》(明教人〔2023〕23号)《关于2023年暑期期间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公告》要求制定本通知。

  二、目标任务

  坚决有效遏制在职教师违规办班、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三、工作进展

  《公告》由三元区教育局负责起草印发,区属各校(园)组织开展。

  四、范围期限

  实施范围为三元区,实施期限自印发之日起至长期。

  五、主要内容

  1.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给学生进行获取报酬性质的授课或辅导;

  2.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或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开办的有偿补课;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三明市三元区教育局

  联系人:陈绍鹏

  联系电话:0598-79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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