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元审改办〔2023〕2号
三元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区审改办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决定保留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46项。根据《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明审改办〔2021〕13号)要求,现将《2023年三元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三元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46项)
三元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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