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区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1〕1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附件: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下达
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的通知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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