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
元农指〔2025〕23 号
陈大镇棕南村: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3号)文件精神,该笔资金125万元经三元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5)2号〕会议研究分配给2025年示范村创建对象棕南村的棕南村特色果蔬种植基地冷藏库建设项目,经2025年10月15日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扩大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纪要〔2025〕15号)研究同意,现下拨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125万元,用于支持陈大镇棕南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建设。陈大镇应严格按照《三元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元委振兴办〔2024〕5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待区里牵头验收无误且项目结算审核后,由村按有关规定支付。
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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