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行政处罚情况

日期:2026-04-24 16:31 来源:三元区应急局
| | | |
 工贸企业:

1.处罚人:胡X炎(男,2202031972XXXX1855,福建XX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2.处罚金额:46671.65元

3.事由:2025年11月19日,在福建XX建设有限公司,板材冲击加工区的机械臂打到一名作业人员,造成1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三元区人民政府批复的《三元列西“11·19”机械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福建XX建设有限公司及主要负责人胡X炎对事故负有责任。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第94条A档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