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 “端午”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28 08: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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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近期,我区进入汛期,暴雨、极端天气增多,安全生产面临的不可预测因素也随之增多,容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同时,“五一”、“端午”也即将到来,旅游进入旺季,人员出行大量增加。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现就做好“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 “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要亲自抓、亲自管、亲自抓落实,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一线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切实把“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署安排,强化督查检查,强化监察执法,落实企业自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职工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二、突出重点,强化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认真分析排查“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交通安全方面,要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对存在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险的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的重点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测,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阻止车辆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船舶以及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旅游安全方面,要全面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和酒店宾馆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检查,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消防安全方面,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公共安全方面,要加强文体活动、商业促销等大型公共活动安全管理,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油气输管线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等情况的,要采取相应的工程防灾措施,确保安全运行。烟花爆竹安全方面,要切实落实防雷电、防汛、防构筑物倒塌等有效措施,防止雷电和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矿山及河道采砂安全方面,对位于地表河流、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矿山和河道采砂企业,要查清企业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水库河流、废弃矿井及老窖积水情况;预报有强降雨时,要立即停产撤人;要加强对地下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查、排查。对露天开采矿山企业,要对排水设备设施、采区边坡护坡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要组织对施工工地、职工宿舍、监建设施等建筑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严禁只考虑施工成本,冒险就近宿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各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五一”“端午”和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排查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三、加强联动,强化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调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搞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五一”“端午”和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


三元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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