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

为进一步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有效减轻创业者经济负担和压力,政府出台“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有效减轻创业者经济负担和压力,政府出台“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申请对象

(一)大中专毕业生。指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毕业5年内是按发证时间计算,即获得毕业证书起60个月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就业困难人员。近3年内实现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外出务工或经商,近3年内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且在劳动年龄段的农民工(户籍在乡镇或村的均可视为农民工)。 

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分为5000元和10000元两个档次,从区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一)申请人及其本人创业项目符合上述条件,且申请人在本人的创业项目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下同)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请人及其本人创业项目符合上述条件,且带动就业人数在5人以上的(含5人),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者本人按带动就业人数计算,带动就业人数以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为准。 

申请说明

线下:三元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三元区人力资源市场)(三元区崇桂新村89幢一层110-111号)。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三元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返乡创业农民提供返乡人员外出创业务工或经商的佐证材料;创业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创业项目提供《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等。

办理流程

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后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区财政局,从已下拨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办理地址

三元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三元区人力资源市场)(三元区崇桂新村89幢一层110-111号)。

相关事情

注意事项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补贴?

1.首次在三元区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店(以下简称“创业项目”)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的创业项目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2.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持多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人员只能按其中一份申请补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或正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事项

《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元人社〔2019〕21号)印发后,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调整为一次性创业补贴,《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元区财政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元人社〔2018〕93号)同时废止。元人社〔2019〕21号印发前已享受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的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咨询方式

地址:三元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三元区崇桂新村89幢一层110-111号

联系电话:0598-8083620

政策文件

明人社[2019]101号 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元人社〔2019〕21号: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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