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三元区教育系统进一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3-25 15:50 来源:三元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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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中小学:

  现将《三元区教育系统进一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元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5日

  三元区教育系统进一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落实三元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根据《三元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元安委办〔2022〕18号)文件,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专项攻坚行动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法治教育,强化师生法治意识,严肃校规校纪,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把校园建设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学校安全风险得到有效辨识和管控,通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专项攻坚行动,再摸排一批问题线索,彻底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遏制未成年人违法违纪行为,实现“行业清源”,形成长效机制,使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校园育人环境更加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利用未成年人违纪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提高师生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在学生违纪多发的乡镇街道、社区等,强化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督促学校协助乡镇街道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防止学生因厌学而不到校,被社会不良人员教唆、拉拢、利用,侵害未成年人利益。

  (二)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问题。加强对各类学校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成立校园特别管护区联席会,会同有关部门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的交通、食品、文化娱乐场所等问题,重点解决学校周边食品摊贩无证无照占道经营等影响学校安全和扰乱学校正常秩序问题。

  (三)整治侵害未成年人和师生权益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敲诈勒索、向学生索要财物、社会人员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学生法治教育。要对未成年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预防犯罪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使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提高自我管控能力。认真上好班会、队会课,开展一次法治教育,邀请法治副校长入校为师生进行法治专题讲座,结合典型案例和身边实例,让学生知晓法律的严肃性和日常自我防护的重要性,增强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遏制未成年人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二)加强特殊生转化帮扶。制定特殊学生转化实施细则,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开展特殊学生结对帮扶工作,每个党员教师帮扶一名特殊学生,从学习、生活和思想上关爱他们,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各校重点关注特殊学生,通过谈心谈话、家访、同学了解等方式,及时掌握特殊学生思想动态、日常去向、接触人群等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关注厌学、失学等问题学生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了解其产生的原因,对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早识别、早预防、早干预,必要时及时与公安机关、司法等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教育工作。要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每月定期家访,形成学校和家庭教育合力,共同教育学生。对屡次教育后成效不明显的学生,发放督促家长加强教育子女通知书。

  (三)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教育。各中小学开展1次适合其年龄的自我保护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定期对厌学、失学等问题学生开展排查摸底,及时了解情况,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厌学、逃学且常不在学校的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依法书面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协助依法劝导其返校就学。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管理。严格落实《三元区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元教安〔2020〕17 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学校附近50米范围内的游商游贩、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的餐饮店、饮食摊点等“三无食品”经营场所,坚决打击违法经营活动,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确保学生饮食安全。针对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深挖原因,加强研判,找出解决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集中攻坚,多措并举,齐心协力,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五、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开展摸排核查(2022年3月25日—4月5日)。各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分析研判本校矛盾纠纷的动态,遇到复杂、重大矛盾纠纷时,应及时进行调处。结合专项行动组织人员开展再排查、再摸底,在原工作基础上,深入排查可能发生未成年人违纪违法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任务目标和时限要求,建立问题台账,摸排情况于4月5日上报教育局安全股。

  (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4月5日—15日)。对存在问题,区教育局协调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团委等相关部门联合整治校园周边问题,调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三)专项督查督促落实(4月15日—30日)。各校要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专项整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并建立长效机制。教育局将对各校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督查,对不严格履行职责的学校给予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专项攻坚工作,充分认识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有关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中小学要根据的工作安排,主动协调研判会商、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联动融合工作格局,以强大的合力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工作。要主动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联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提升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水平,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检查考核。各校要对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对线索摸排是否覆盖到位、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调查研究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报告于4月30日前交教育局安全股。区教育局将对各校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长期没有起色、开展突出问题整治不力、涉生违纪违法事件突出的学校进行责任倒查,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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