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卫健局关于对全区0-3岁托育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卫人口〔2020〕99号)文件要求,对全区0-3岁托育机构进行登记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1、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经区级以上有关部门登记的托育机构。
(1)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在区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在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发给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
(3)营利性托育机构,在区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的。
2、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当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服务内容。
3、托育机构申请登记的名称中可包含“托育”字样。
二、备案时间
托育机构经区级以上上述有关部门登记后即可申请备案。
三、备案方法及提交材料
托育机构应当及时向机构所在地的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电脑端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
网址:https://ty.padis.net.cn/#/icsms/client/login?_k=gwnw0n手机端使用安卓系统5.0以上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托育机构备案应用,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一)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二)托育机构场地证明;
(三)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四)区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五)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咨询电话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0598-8305897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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