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注销应灵珍内科诊所的公示
近期,我局收到应灵珍内科诊所提交的《注销医疗机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第七十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8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依法注销原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拟注销的医疗机构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
负责人 |
地址 |
登记号 |
应灵珍内科诊所 |
应灵珍 |
三元区富兴路234-5号 |
350403063215 |
自批准之日起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个工作日内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递交到三明市三元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98-8337025。
三明市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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