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三元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的通知

日期:2017-08-07 15:1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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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区医疗机构消毒质量,更好的掌握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状况及影响消毒质量的因素,指导医疗机构改进消毒灭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辖区医疗机构消毒工作规范化管理,落实各项消毒措施,控制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消毒监测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开展医疗机构消毒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1、区卫计局:负责管理辖区医疗单位消毒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本区医疗机构的消毒监测工作,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2、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各项消毒措施,做好消毒工作,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避免医源性感染事件的发生。定期开展本单位消毒质量的自查自检,积极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消毒质量监测工作。
  3、区疾控中心:严格按照《福建省医疗机构消毒监测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做好消毒工作;完善消毒质量监测档案,并做好上报工作。
  二、监测对象
  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个体医疗诊所(含牙科类)。
  三、监测项目及方法依据
  监测项目统一按照《福建省医疗机构消毒监测方案》执行;监测方法按照国家卫生标准GB15982-2012《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等要求,进行采样检测。
  1.室内空气(手术室、监护室、烧伤病房、层流病房、产房与母婴同室、治疗室、换药室、血液透析室等)
  (1)监测项目:细菌总数、溶血性链球菌
  (2)采样数量:5~10份
  2.使用中消毒液(内窥镜室、产房与母婴同室、注射室、传染病门诊与病房、检验科与血库、口腔科)
  (1)监测项目:有效成份含量、污染菌量
  (2)采样数量:3~6份
  3.医护人员手(手术室、监护室、烧伤病房、产房与母婴同室、注射室、治疗室、检验科、供应室无菌区等)
  (1)监测项目:细菌总数、致病菌
  (2)采样数量:5~10份
  4.环境物体表面(层流病房、产房与母婴同室的护理台面、传染病房与门诊、检验室、监护室、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等)
  (1)监测项目:细菌总数、致病菌
  (2)采样数量:5~10份
  5.灭菌物品
  (1)监测项目:无菌试验
  (2)采样数量:5~10份
  6.紫外线杀菌灯(根据情况决定)
  (1)监测项目:紫外线辐照强度
  (2)采样数量:5~20份
  7.灭菌器(根据情况决定)
  (1)监测项目:生物监测、化学监测
  (2)采样数量:1份以上
  8.医疗器械(内窥镜、口腔科器械等医疗器械)(根据情况决定)
  (1)监测项目:细菌总数及致病菌
  (2)采样数量:5~10份
  9.透析液(根据情况决定)
  (1)监测项目:细菌总数及致病菌
  (2)采样数量:2~5份
  10.医院污水(根据情况决定)
  (1)监测项目:粪大肠菌群、总余氯
  (2)采样数量:1份以上
  11.医疗废弃物:了解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废物收集、转运、存放和交接等情况。
  四、监测样本量及时间
  不同级别医院监测样本量

  监测指标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室内空气

  13

  25

  36

  环境物体表面

  35

  810

  1015

  医护人员手

  35

  810

  1015

  内镜

  12

  24

  25

  使用中消毒液

  25

  510

  1012

  灭菌器

  12

  23

  25

  医院污水

  13

  医疗废物

  相关科室

 

 

 

三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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