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元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3-02 16:17 来源:三元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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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三元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三元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向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报告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资产的总体情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三元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合计账面数总额355142.23万元,负债账面数总额为52418.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523.58万元,占比29.15%,非流动资产251618.65万元,占比70.85%(长期股权投资1461.24万元,占比0.58%,固定资产净值51799.79万元,占比20.59%,在建工程5440.8万元,占比2.16%,无形资产146.80万元,占比0.06%,公共基础设施192672.73万元,占比76.57%,其他非流动资产97.29万元,占比0.04%)。(见图一)

图一,资产的总体情况

2.固定资产组成情况。固定资产原值为79125.4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2132.01万元,占比 53.25 %;通用设备21432.46万元,占比27.09%;专用设备8667.60万元,占比10.95 %,家具类5798.32万元,占比7.33%。其他类1095.03万元,占比1.38%。(见图二)。

图二,固定资产组成情况

3.资产总体收益情况。截止2021年9月30日,三元区出租出借资产房屋取得收益1676.07万元,其中697.88万元上缴区财政金库。

(二)资产管理主要措施

1.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方面。新三元区政府于2021年6月正式挂牌设立,根据原有两区现有的资产管理办法,我区继续沿用《三元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元政办〔2019〕44号),进一步规范我区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合理配备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资产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2.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我区已安排各单位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做好资产调拨、报废等处置工作。我区已根据各单位最新数据重新构建资产系统框架,建立新的资产3.0平台,通过强化单位对资产信息系统的使用,实现了信息系统的实时数据与单位会计数据保持一致,从而达到通过系统实时查看到单位最新的资产数据,为审核单位的资产配置申请提供依据。

3.资产管理社会保障服务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推进教育、文化、卫生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截止2021年9月30日我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账面净值47506.70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0587.13万元,当年新增教育用房面积30649.21平方米,投入资金5619.73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区教育补短板,提高教学质量,优化教育资源,进一步改善教育条件,新增多个学校投入使用。截止2021年9月30日我区卫健系统固定资产账面净值7627.66万,其中:土地、房屋2930.27万、通用设备777.71万、专用设备3700万。2021年当年新增专用设备403.06万元,主要是疫情防控设备投入以及医疗系统新设备投入。增强疫情防控能力,提高群众的就医环境,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充分发挥资产在单位履行职能方面的物质基础作用,有效保证公共服务的需要。

    (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管局对资产管理不够重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依法依规管理处置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的国有资产是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部分主管部门未能充分认识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造成资产管理混乱,存在资产不入账、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2.涉及到单位下划、上收等的问题由于单位下划、上收时,未考虑到资产的划转问题,再加上人员分流调动原因,单位未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资产审批手续,造成部分资产长期未处置;区内单位合并分立也存在类似情况,长期挂账未处理。

3.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分配权利归属问题。我区部分房产是归属到各行政主管部门名下,但是由于后期办公场所由区政府办机关服务中心统一进行分配。部分区外大楼前后分配给不同单位,由于衔接不畅,部分单位房产未能及时更名,造成使用单位和产权证不一致和资产数据差异。

(四)下一步推进资产管理的工作思路

1.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充分认识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分类施策、简化程序、把握重点、防止流失的原则,切实做资产管理的工作,确保资产数据准确性。

2.严格按照规定审批。严格按照《三元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元政办〔2019〕44号)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实行审批。把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动态、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资产的效能。同时考虑将我区所有办公大楼过户至区机关服务中心,由机关服务中心统一调度、管理,减少不要必要的产权变更。

3.加强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会计法、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等的培训,使相关管理人员熟练掌握资产管理中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更新知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4.加大对资产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区财政局要会同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适时抽查我区部门和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9月30日,区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00675.69万元,负债772195.75万元;营业收入22410.03万元;营业成本22115.82万元;实现净利润-2519.99万元。

(二)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情况

国有资本布局情况通过组建区城发集团和开发区建发集团,将三元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和优质资源注入两大集团,不断提高区属国有企业造血功能。2021年11月,区属国有企业共有57家。

按主管部门统计:1.三元区财政局(1家);2.三明市三元区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家包括二级企业)3.三明市三元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5家)4.三元区林业总公司(8家)5.三元区农业农村局(6家)6.三元区文旅局(1家)7.三明市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家)8.三明市三元区劳动就业中心(1家)9.三明市三元区岩前镇(2家)10.三明市三元区洋溪镇人民政府(1家)11.三明市三元区陈大镇人民政府(1家)12.三明市三元区城市管理局(2家)。

(三)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1.着力强化和规范监管工作。加强对所属的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对外投资、债务担保、资产抵押(质押)贷款管理;建立完善的企业资金管理内控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与评价,建立科学的企业财务管理综合评价体系。持续强化“法治国企”建设,完善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报告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国企运营监管信息公开,有效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不断夯实国资监管基础工作,加强企业财务快报统计分析,对产权登记、转让、担保、投资、资产租赁承包管理、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备案等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和规范,加强企业贷款担保抵押、融资备案等重大财务事项审核备案,建立台账管理、事后跟踪和报告制度。

2.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落实落地。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统一,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推动党建工作与国企改革发展深度融合,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国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四)国有资本风险防控情况

1.强化企业债务风险管理。落实资产负债约束机制,目前,区城发集团和开发建发集团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预警线以内,对企业债务风险实行动态管理,债务风险基本可控。

2.建立国资监管提示函和通报工作制度。加大对各所出资企业存在风险和问题警示力度,对各所出资企业重大违规问题和资产损失事件可以通报、函告等形式进行提示和警示,丰富国资监管手段。

(五)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全区共有高级管理人员57人,人均年收入5-10万元21人,10-15万元34人,15-20万元2人。

(六)存在问题

1.企业规模不大且竞争力有待增强。区属国有企业均属小微型企业,区城发集团和开发区建发集团刚组建完成,尚处在扶育阶段,竞争力总体较弱,国有平台公司造血功能差,投融资承载能力不足,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提升难度较大。缺乏在全省有影响力、在市内有较强带动力的大型龙头骨干企业。

2.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人才问题比较突出。区属国有企业存在专业人才结构性短缺、高层管理人才缺乏、人才梯队建设不足等问题。同时,随着新业态产生,原有人才储备不足以适应新发展需求。

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作为县级普遍现象,我区出资人制度尚未真正落实,国有企业监管由相当于财政部门一个股室的区国资办负责,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大多数区属企业仍是全民所有制,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行政化”“机关化”问题明显,企业行政色彩浓厚,内部管理松散,市场化程度低。

(七)下步工作打算

1.加快企业机制制度建设。以国企改革为契机,对新组建的区城发集团和开发区建发集团发展战略、考核考评、薪酬激励等进行优化落实,对财务内审、项目投资、党建廉政等管理制度进行健全完善。建立完善区属国有企业工资管理和工资决定增长机制,实行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健全企业管理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的科学管理、风险防范和资产的保值增值。

2.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根据中央和省出台的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职能转变部署要求,改进监管方式,加强对企业投融资等重大事项监管,规范企业行为,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开展企业落实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规范企业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高运营管理水平。落实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机制,督促企业提高风险防控意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75号)和《福建省国资委、福建省工信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闽国资运营〔2019〕81号)精神,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保持正常合理水平。

3.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重点抓好区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以我区国企整合重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区城发集团和开发区建发集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选优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人员;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工作条例》,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企,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三、区属国有自然资源情况

(一)自然资源总量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我区国土总面积11.51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0.75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6.52%;园地面积0.52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4.52%;林地面积9.05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78.63%;草地面积0.12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1.0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0.56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4.86%;交通运输用地0.18面积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1.5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0.19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1.65%;其它土地面积0.14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1.22%。

2.矿产资源情况。全区已发现石灰石、萤石、煤、铁、稀土矿和地热等矿产21种,查明资源储量12种,其中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1种、非金属矿产10种。矿产资源总体呈以下特点:矿种较单一,金属矿床少,无大型矿床,富矿少。目前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主要有煤、石灰岩、萤石、建筑用砂石等。主要矿产资源保有储量:煤1005.92万吨、萤石14.143万吨、水泥用灰岩4009.73万吨、熔剂用灰岩3951.40万吨、石英岩28.73万吨。

截至2020年底,全区现有探矿权7个,其中金属矿3个、非金属矿3个、煤矿1个,登记面积共28.45平方千米。现有发证矿产采矿权数19个,登记面积共6.7681平方千米,涉及矿种主要为:煤、水泥用灰岩、萤石、石英、矿泉水、建筑用石料等。矿山开采规模属大型矿山2个,中型矿山5个,其余矿山均为小型。

3.国土空间开发情况。全力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一是加快整合现有各类空间规划和管制要素,努力推进形成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为控制线,自然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为底盘的“三区三线”国土空间格局。二是按照“一带一核两翼多组团”的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坚持融合发展总体思路,实现资源共享、政策共享、利益共享,推动“三沙永核心发展区”发展;三是进一步优化拓展城市空间,落实“一区三新城”的新发展目标,重点推动三沙生态旅游区、瑞云智慧新城、荆东教育新城,提升三沙、三永“腰部”区域发展水平,打造三明中心城市重要节点和支撑点;深化三元区作为三明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功能的重要承载区域,承担市域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助推三明中心城市发展。

4.生态修复推进情况。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矿业,严格矿业权的准入条件,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管理,督促矿业权人落实治理责任。三明顺发矿业有限公司池坪芦坑煤矿已创建省级以上绿色矿山,三明市金牛水泥有限公司三元区岩前矿区水泥用灰岩矿拟申报创建省级以上绿色矿山。

5.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

1)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我区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98万亩,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重大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合并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可研的阶段,组织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和设计单位通过优化线路,切实避让或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就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2017年至今,尤溪中仙至建宁里心公路(三元区境)项目拟占用三元区莘口镇、中村乡永久基本农田9.5738公顷,通过在三元区莘口镇、岩前镇补划永久基本农田9.7744公顷,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意见》,积极推进旧村复垦,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前提下,结合美丽乡村、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地灾威胁点搬迁等工程,对空心村、空心宅、危旧房以及历史遗留废弃工矿用地等其他农村低效利用建设用地进行拆除复垦,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增加耕地面积,拓展城镇建设用地空间,统筹城乡发展。近年来,全区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共落实补充耕地867.80亩。

(3)扎实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对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总量控制。规划期内萤石(CaF2)年开采总量不超过5万吨。矿山总数不超过20个,严格控制建筑用砂石矿山数控制在10个以内。资源利用率有效提高,矿山“三率”指标达标率达100%,建筑用砂石采矿权净矿出让比例达100%。

6.土地出让情况及有偿使用制度。

1)土地出让情况。2017年-2021年9月,我区共出让建设用地66宗、3009.6亩,土地成交价42094.64万元。

2)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土地价格体系。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新一轮基准地价核定。新发布的基准地价体系,包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工业用地不同年期基准地价、工业用地年租标准。二是扩大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以出让、租赁等有偿方式使用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供气(燃气)、供热设施等项目,鼓励采用有偿方式使用土地。采用出让方式供地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用地,除另有约定外,已由项目建设单位自行支付土地补偿费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社保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费用,抵作土地出让金。三是完善建设用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工业用地灵活供地政策,除出让方式供地外,还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地,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二)存在问题

1.耕地质量偏低,管护难度较大。我区耕地资源比重较少,耕地地块零碎,分布零散,集中连片程度低,其中坡度较高的坡耕地和梯田占耕地比重较大,这部分耕地质量较低,交通不便利,管护难度大,加上近年来随着城镇发展速度加快,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务农人口减少,导致耕地闲置、抛荒的现象不断显现,耕地管护难度不断加大。

2.批而未供土地存量较多,土地效益较低。尽管我区均能完成省上下达的年度处置任务,但从总量上来看,仍有2000余亩批而未供土地尚未处置到位。我批而未供土地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部分地块因历史遗留问题、招商和园区功能定位等原因,多年来未供应,造成土地闲置,土地效益较低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开展全区土地等各类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有关数据,进一步摸清自然资源家底,掌握自然资源利用现状,为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和有关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持和服务。

2.推进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规模与布局,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全力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3.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梳理分析我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建立台账和图册,明确责任单位,建立批供关联制度,销号一宗,报批一宗,确保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数量满足用地报批需求。加大批后监管巡查力度,防止新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通过供地、补办用地手续等方式,加快盘活、消化批而未供土地,提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

4.全面加大耕地管护力度。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压实耕地目标管理、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设施农用地的管控力度,严防农地非农化现象。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推进土地整理、旧村复垦项目,充分利用“三调”成果,科学预留土地整治空间。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把中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农田数量和质量。

5.抓好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区、乡镇(街道)、村三级监督网络,严控采矿权设置和采矿权审批,从严把关采矿权的新立、延续、变更,督促采矿权人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三合一”方案开采。

6.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充分利用省厅“天地查”监管系统,发挥好村级协管员排头兵作用,加强土地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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