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元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3-04 11:02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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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三元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28


三元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我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1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5162)以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1618)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粮食工作副区长任组长的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简称区落实工作组),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局(粮储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等,主要负责:研究确定我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考核工作中涉及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审定我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分工方案;审定我区拟上报省、市考核工作组有关部门的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区落实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粮储局),主要负责:组织区落实工作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落实区落实工作组确定的各项考核工作任务;组织制定考核工作分工方案,统筹协调年度考核工作;起草我区拟上报省、市考核工作组有关部门的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整理汇总考核年度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考核工作相关制度和资料档案;承担区落实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机制。区落实工作组通过联席会议履行决策职能,联席会议由区落实工作组组长主持召开,落实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参加。联席会议一年至少召开2次,也可根据考核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联络员工作机制。区落实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与区落实工作组办公室的日常沟通协调,完成区落实工作组办公室安排的各项考核工作。

()与市局对口协调机制。区落实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与对口市直部门的工作协调,及时了解考核动态,做好沟通解释、反映诉求,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

三、考核内容

根据文件要求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粮食储备能力、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管体系、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等6方面,由相关牵头部门牵头负责,配合部门全力配合(详见附件:三元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表)。对部分不列入考核内容的,由市直牵头部门确认后,总分剔除不列入考核内容的分数,最后得分转化为百分制计算。最后得分=须考核内容得分/须考核内容总分×10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各部门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是切实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的重要保障。区落实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和领会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实质要求,突出工作实绩,杜绝形式,达到考核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落实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市级考核对口部门的全面对接,切实负起上级对我区考核的责任,认真研究市级对我区的各项考核目标任务和评分标准,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差距,补齐短板。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抓好日常监督考核,及时跟踪进展情况,抓好问题整改。配合单位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区落实工作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年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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