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一期剩余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11-07 15:04 来源:三元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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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江一期剩余地块房屋拆除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三元区房屋征收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区内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项目名称:台江一期剩余地块房屋拆除工程
    2.2、招标人名称:三明市三元区房屋征收中心;
    2.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4、招标编号为: MHS招[2019]SM-1098号 ;
    2.5、工程规模:台江一期剩余地块总面积约53289平方米,其中11号1幢、2幢房屋拆除工程面积约2311平方米, 48工区房屋拆除工程面积约3943.73平方米, 好多多商贸公司房屋拆除工程面积约3934.22㎡,原华丰机械房屋拆除工程面积约1547.69平方米,原江通保温房屋拆除工程面积约1586.57平方米,台江头村民自建房房屋拆除工程面积约39965.797平方米。详见“台江一期剩余地块征收红线图、台江一期剩余地块面积汇总”。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6、工程建设地点:台江一期剩余地块;
    2.7、招标范围和内容:地面上所有建筑物(业主指定不拆除建筑物除外)拆除,不包括渣土清理外运。
    2.8、施工工期:具体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要求为准;中标人必须及时进场拆迁,拆迁进度要配合建设单位的建设进度,及时完成拆迁工作。必须在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进场,单幢建筑面积超过2000㎡拆除时间不得超过20日历天,自建房单幢拆除时间不得超过2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投标人必须具有: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三明市三元区内注册登记、所得税在三元区缴纳且产值列入三元区统计局统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7、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筑[2018]3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
    3.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失信情况查询平台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为
http://zxgk.court.gov.cn/。投标人需提交查询截图并盖章。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07日至2019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到 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体育馆江滨路1796号,联系人:小叶,联系电话:15280592593)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 500元。其他资料另行发售,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11月20日09:00,提交地点为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体育馆江滨路1796号)。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梅列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元分公司
    帐 号:9030211010010000252259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100000.00)。
    6.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100000.00),中标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7、评标办法采用 最低价中标法(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招标人支付拆除费用最高限价为 0元/平方米。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②中标价如出现返还业主情况,则以返还业主最高价中标)。
工程款支付:按照完成的工程量及双方合同签订的工程款支付方式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同时在福建三明·三元区政府门户网(
http://www.smsy.gov.cn/mai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三元区房屋征收中心;
    地址:三元区新市南路142号绿都大厦4楼 ;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598-8367063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东新六路体育馆江滨路1796号,
    联系人: 小叶 联系电话: 15280592593 邮编: 365000
    10、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8-833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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