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2019年1月举报受理情况公示表

日期:2019-02-13 15:23 来源:三元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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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诉日期

投诉方式

投诉内容

投诉

类型

被投诉企业/地址

核实处理情况

2019-01-01

12345

下洋沁园春工地施工工地噪声扰民

噪声

下洋省一建棚户区改造CD地块

诉求人反映的下洋沁园春工地施工噪声问题,三元区环保局高度重视,经核查,实际为一建沁园春(下洋省一建棚户区改造CD地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的规定,经住建部门证明后,我局依法受理、审批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申请。
诉求人反映的“12369工作人员态度恶劣问题,经核查,实际为电信坐席接线人员,并非我局工作人员。已协调加强工作服务质量。
经查阅我局近期夜间建筑施工审批记录,该工地因D5D6#号楼地下室底板需连续浇捣混凝土,经住建部门证明、环保部门审批许可,同意其于201812318时至20191122时连续施工的申请。201913日,我局约谈该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该公司施工期间控制施工噪声,未经审批不得从事夜间高噪声建筑施工活动。同时,我局将加强对该工地的监管,严格管控夜间施工审批程序。若该工地存在违法施工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2019-01-11

12345

三明市三元区艺华广告制作部喷绘店气味扰民

恶臭

绿景花园6幢三明市三元区艺华广告制作部

诉求人反映的广告喷绘店喷绘店气味问题,三元区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处理。经现场检查,该店实际为三明市三元区艺华广告制作部,检查时未进行喷绘作业,在店内装有一个排气扇,作业时喷绘气味排放可影响周边环境,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店立即着手整改,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2019-01-15

12345

明市三元区鸿利工程渣土石加工厂和三明市三元区鸿图砂石场废水污染

废水

明市三元区鸿利工程渣土石加工厂和三明市三元区鸿图砂石场

诉求人反映的问题,三元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检查。经查,两个洗沙厂实际为三明市三元区鸿利工程渣土石加工厂和三明市三元区鸿图砂石场,位于三元区城东乡城南村平垅山坡地,现场检查时上述单位均未生产,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若有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可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或拨打“12369”环保举报电话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及时处理。同时,我局将组织人员适时开展后督查,加大对上述单位的监管力度。

2019-01-20

12345

三元区富兴堡村头村闽笋交易市场2号店垃圾环卫未清理

固废

三元区富兴堡村头村闽笋交易市场2号店

诉求人反映的三元区富兴堡村头村闽笋交易市场2号店垃圾环卫未清理问题,三元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现场核查,实际为搬迁至闽笋交易市场的个体户在竹笋交易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笋壳,堆放在店门口垃圾桶。据该交易市场业主称,此前已与环卫处签订清运合同并定期清理,但近期环卫未及时清运,导致笋壳积压。该笋壳垃圾非工业垃圾,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建议向环卫部门反映,同时,我局已将该情况反映至区环卫处。

2019-01-10

微信

名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公交站对面焚烧垃圾

恶臭

名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公交站对面

白沙街道、三元区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名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公交站对面有焚烧垃圾现象。经现场核查,周边有落叶等垃圾焚烧痕迹,出于群众利益考量,我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规劝周边群众不要焚烧树叶等垃圾。同时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二)乱倒垃圾、粪便、污水,随地便溺、焚烧树叶或垃圾的,处以10元至50元罚款”规定,诉求人反映的此类问题,建议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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