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12月12日

日期:2018-12-12 10:57 来源:三元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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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序号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问题具体情况 整治进展情况 是否完成整治 整治进度(完成%) 备注
1 三明市三元区 薯沙溪水库水源地 莘口镇炉洋村、清溪村、后溪村、中央溪村等4个行政村未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涉及常住人口共计2488人。 后溪村、清溪村、炉洋村、中央溪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村的生活垃圾已实现集中收集转运,避免影响饮用水水源。 100% 自查上报
2 三明市三元区 东牙溪水库水源地 保护区内牛岭茶场有居民住宅,涉及常住人口约150人。 牛岭茶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建设。生活垃圾已实现集中收集转运,避免影响饮用水水源。 100% 自查上报
3 三明市三元区 东牙溪水库水源地 “振融养鳗场”在张坑村进行鳗鱼养殖。 “振融养鳗场”已完成全部的鳗鱼清卖工作,并将全部养鳗池的大棚拆除,目前尚余部分大棚骨架 100% 自查上报
4 三明市三元区 东牙溪水库水源地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吉峰村、坑源村、顶太村生活污水未集中处理,涉及常住人口数约500人,已建有70户分散式三格化粪池,生活垃圾有收集转运。 吉峰村、坑源村、顶太村3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村的生活垃圾已实现集中收集转运,避免影响饮用水水源。 100% 自查上报
5 三明市三元区 薯沙溪水库水源地 莘口镇4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按有排放口设计施工。 三元区已针对该环境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并根据方案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尾水引至农田、果场、林地进行消纳,不直接排入水体,目前炉洋村、清溪村、后溪村、中央溪村4个行政村的尾水排放已完成改造。 100% 国家督查交办
6 三明市三元区 薯沙溪水库水源地 保护区标志牌不规范,已督促当地整改。 三元区已按规范在一级保护区内设置标志牌。 100% 国家督查交办
7 三明市三元区 薯沙溪水库水源地 保护区内未设定界标和警示牌,已督促当地整改。 三元区已按规范在二级保护区内设置界标和警示牌。 100% 国家督查交办
8 三明市三元区 薯沙溪水库水源地 根据汇报及现场核实,在薯沙溪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存在部分家庭式春笋加工作坊,四月份春笋加工产生的少量制笋废水未有效处理,可能对水源水质造成影响。 三元区针对该问题制定了笋水的收集处理方案,在水源保护区主要制笋集中区实施了笋水的收集转运,同时积极引进电烤笋工艺,减少传统的压榨、蒸煮等制笋工艺,直接从源头上控制笋水的产生,减少对水源水质的影响。同时,对农户进行水源保护知识的宣传。 100% 国家督查交办
9 三明市三元区 东牙溪水库水源地 距离取水口下游直线距离约1500米处的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工业企业约12家,生产工艺均未涉及废水排放。 东牙溪水库水源保护区富兴堡水厂取水口已于2003年上移,但水源保护区和电子矢量地图边界未及时更新调整,距离取水口下游约1500米处的工业企业实际已位于拟调整的保护区范围外。东牙溪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方案已于2018年12月5日获批(批复文号:闽政文〔2018〕321 号) 100% 国家督查交办
10 三明市三元区 东牙溪水库水源地 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部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排放口,经集中收集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山体排至山涧小溪。 三元区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对已经建成明确存在排放口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项目完成后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引至农田、果场、林地进行消纳,不直接排入水体,目前,东牙溪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尾水排放已全部完成改造。 100% 国家督查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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