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资料楼局后库(34幢)修缮工程补充通知(01)号

日期:2018-06-20 08:26 来源:三元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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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资料楼局后库(34幢)修缮工程

补充通知01)号

各投标单位注意:

一、招标文件

1、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

2、本工程总工期为 100个日历天。

3、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1点更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三元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更改为: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工程按月支付进度款。进度付款额度按照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报告和经审核的竣工图后的7天内,发包人累计支付工程款至工程总价的80%,剩余的20%由审计中心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10日内付至结算审核总价的97%,剩余的3%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5、本工程资格文件 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复印件(不适用)。

6、本工程投标文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盖章更改为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相关部分作相应调整,其余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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