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备注 |
1 |
三元区楼源国有林场饮用水改造工程 |
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楼源村 |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楼源国有林场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三元区楼源国有林场饮用水改造工程项目位于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楼源村。项目总投资70.63万元,建设拦水坝一座、预沉池一座、沉砂池一座、并铺设给水管道3570m。 |
废水:项目施工期施生活废水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中。 废气:项目施工期场地内应洒水抑尘,采用遮盖措施或密闭性运输,运输路线运输车辆限速,减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的时间,施工材应遮盖或洒水以减少工地扬尘; 噪声: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同时禁止在午间和夜间(12:00-14:30;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夜间施工的,需上报当地环保局审批,并向周围居民张榜公告。 固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应委托有资质渣土公司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施工整地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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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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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13日(5个自然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598-8395658、0598-8395656(传真)
电子邮箱:syqhbj@163.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红印山路24号区环保局,邮编:3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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