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国有贫困林场 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
三元区楼源国有林场:
你场要求变更“2016年中央财政国有贫困林场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的请示2017年8月14日经市林业局批复同意,要求你场及时开工建设。现按照《福建省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闽财农〔2016〕83号)的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将项目资金70万元拨付你场,望你场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元区林业局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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