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村乡2017年扶贫改革试验区重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政综〔2017〕70号
日期:2017-08-18 15:57 来源:三元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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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建档立卡贫困村、乡直各部门: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17〕42号)文件精神及区农业局(农办)意见,中村乡张坑村、前村村、米洋村、筠竹村、白水村、蕉坑村等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已列入2017年扶贫改革试验区重点项目,为确保项目按时实施,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2017年扶贫改革试验区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科学扶贫、精准扶贫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全面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福建省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积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有效增加贫困村和贫困农民财产性收入,全面推动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再上新台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入股三明市金源开发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厂房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三明市金源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三明市荆东工业园区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780平方米,建设单层钢构车间8000平方米,层高8米,堆场1000平方米,配套完善室外给排水、供配电、景观绿化等工程。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56万元,其中中村乡2017年扶贫改革试验区重点项目资金120万元,其余三明市金源开发有限公司自筹。

  6、项目主要收益对象:张坑村、前村村、米洋村、筠竹村、白水村、蕉坑村等6个贫困村,收益部分50%以上应用于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

  7、项目建设期限: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

  三、项目资金管理运用

  1、由中村乡人民政府同张坑村、前村村、米洋村、筠竹村、白水村、蕉坑村等6个贫困村签订包括股权量化收益分配在内的委托代管协议,明确村委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分配收益。

  2、由中村乡人民政府将2017年扶贫改革试验区重点项目资金120万元打包入股三明市金源开发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厂房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三明市金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厂房建成后出租给福建澳工塑胶电器有限公司作生产厂房。

  3、由三明市金源开发有限公司同中村乡人民政府签定协议,保证按年不低于投资入股资金6%之后每年递增1%至10%封顶,作为股权分配收益。

  4、中村乡人民政府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及时拨付,确保项目按时实施、资金及时到位。

  5、项目收益每年由三明市金源开发有限公司按协议转入中村乡人民政府,中村乡人民政府专账管理,再由中村乡人民政府根据委托代管协议分配给6个受益村委会,作为村集体自有收入,由村委会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

  四、项目收益

  项目建成后,三明市金源开发有限公司将厂房出租给福建澳工塑胶电器有限公司,经1个月设备安装调试免租期后开始有租金收益。三明市金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个周年分配给中村乡人民政府投资入股金6%的收益(即120万元*6%=7.2万元),之后每年递增1个点直至10%。中村乡人民政府根据量化折股协议分配给6个贫困村,作为村集体自有收入,并由村委会发放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分红。

  中村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

  抄送:三元区财政局、区农业局2017年8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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