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08:12 | 来源:三元区政府办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区政府门户网(www.smsy.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320231,电子邮箱:luoshengzhen20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20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类2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类1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类2条。全年共发布动态类信息191条、公示公告类信息27条、发布网上调查7次、政策解读11份、发布意见征集7次、进行7次访谈解读。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其中信函申请1条。所有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均按规定时限发布并答复,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0〕47号)要求,制定三元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督促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完成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根据标准目录按期及时更新工作信息,全年共发布领域信息主动公开354条。

  (三)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推动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工作,对网站布局、页面样式、栏目内容等进行大范围的调整,并对网上办事指南、查询搜索服务进行了修改完善,各版面展示形式及重点内容更具亮点特色,方便了群众获取所需的服务内容。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执行公开文件审核后发布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三是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让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一是为切实做好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信息工作,成立了以政府办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电子政务股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建立规章制度和规范化文件公开台账,加强考核管理。二是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开展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在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上有所提升。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5

20877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监督保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人员的专业程度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内容广泛性还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升队伍综合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通过自学和加强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强化信息内容。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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