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2401-3000-2020-00007
- 备注/文号: 城街〔2020〕18号
- 发布机构: 三元区城关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7-30
根据区人普《转发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工作的通知》(元人普办〔2020〕7号)、《关于认真做好三元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区划分与标绘工作的通知》(元人普办〔2020〕4号)、《三元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户口整顿工作职责的通知》(元人普组〔2020〕2号)等文件精神,请各村(居)认真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普查区划分及标绘
普查区划分及标绘是人口普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普查区划分及建筑物是否真实准确直接关系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各村(居)普查小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的做好普查区划分和标绘工作,切实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为正式普查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时间节点:
8月10日前完成建筑物标绘、审核及上报工作;
8月15日前完成普查小区划分、审核及上报工作。
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统称“两员”)是人口普查工作任务具体实施者,“两员”的选聘及培训是人口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一)配备原则:按照《普查区域划分、地址编码和绘图工作细则》要求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规模控制在80户或250人左右。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较大的普查区可酌情增加普查指导员,每四至五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山区、边远地区和水上人口的普查,可以适当增加普查员的配备。
(二)选聘条件:各村(居)普查机构要精挑细选、严格把关,选聘组建一支思想好,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两员”队伍。
1.普查员基本条件。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经培训能够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下同)独立开展工作。认真负责,工作细致,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与人沟通能力,待人和气,作风正派,为群众所信任。优先从本地行政事业单位职员、村(居)委会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各级综治网格员、物业人员、熟悉本地情况大学生等群体择优选聘。
2.普查指导员基本条件。除具备上述普查员应具备的条件外,还要熟悉普查区情况,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政治觉悟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具有指导普查员完成普查工作的能力。优先从各级普查机构干部、街道统计员、街道分片包干干部、各类驻村(居)干部中择优选聘。
3.时间节点:“各村(居)应于8月20日前完成“两员”选聘工作,“两员”在入户摸底和普查登记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由省人普办统一购买。
三、户口整顿
开展好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摸清各类人口底数,解决人口信息不完整以及户籍登记差错重漏等问题,是保质保量顺利完成人口普查的前提和坚实基础。
各村(居)要派人参与派出所组织的入户核查、数据汇总等工作,在属地派出所的组织下,采取上门见面或者电话、网络等不见面方式,对本辖区居民逐户、逐人核对,重点查清登记常住人口中重复户口、人户分离和户口待定人员,因服现役、死亡、加入外国国籍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暂住人口。对发现的户口登记问题,在相应的表格(附后)内逐一登记备注。定期向属地派出所汇总表格和数据。
三元区城关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