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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2121-3000-2019-00030 | 文号 | 元环〔2019〕29号 | |||||||||
发布机构 | 三元区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19-05-09 | |||||||||
标题 | 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关于莘口镇村民来信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 | |||||||||||
内容概述 | 关于莘口镇村民来信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2121-3000-2019-00030 | ||
文号 | 元环〔2019〕29号 | ||
发布机构 | 三元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成日期 | 2019-05-09 | ||
标题 | 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关于莘口镇村民来信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 | ||
内容概述 | 关于莘口镇村民来信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 | ||
有效性 | 有效 |
莘口镇村民:
2019年3月19日,我局收到信件,你们反映三元区莘口镇“两个笋罐头厂”环境问题的信访事项,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信访诉求
反映三元区莘口镇“两个笋罐头厂”污水直排、臭气冲天等环境问题。
二、调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投诉信反映“莘口镇沙洋罐头厂”实际为三明市大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竹食品),位于三元区莘口镇沙阳村,法人代表为张春娣,年产1500吨清水笋项目环评于2006年12月经三元区环保局审批;福建省三明市盛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食品)位于三元区汇华工业区竹洲小区,法人代表为吴任光,年产6000吨清水笋、550吨软包装产品项目环评于2005年4月经三元区环保局审批。
(二)调查情况
2019年3月19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大竹食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废水贮存池存在缺口,部分废水经该缺口外排。4月28日,我局再次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后督查,该公司已将上述环境问题整改完成。
2019年3月20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盛和食品厂区外污水排放口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4月17日,我局再次组织执法人员对盛和食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生化处理设施处理,最终排至外环境,经我局采样、监测,污水总排口废水超标排放。
三、处理意见
我局已对大竹食品、盛和食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要求该公司规范贮存和处置废弃笋壳,加强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我局也将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你们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元区人民政府或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9日
莘口镇村民:
2019年3月19日,我局收到信件,你们反映三元区莘口镇“两个笋罐头厂”环境问题的信访事项,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信访诉求
反映三元区莘口镇“两个笋罐头厂”污水直排、臭气冲天等环境问题。
二、调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投诉信反映“莘口镇沙洋罐头厂”实际为三明市大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竹食品),位于三元区莘口镇沙阳村,法人代表为张春娣,年产1500吨清水笋项目环评于2006年12月经三元区环保局审批;福建省三明市盛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和食品)位于三元区汇华工业区竹洲小区,法人代表为吴任光,年产6000吨清水笋、550吨软包装产品项目环评于2005年4月经三元区环保局审批。
(二)调查情况
2019年3月19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大竹食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废水贮存池存在缺口,部分废水经该缺口外排。4月28日,我局再次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后督查,该公司已将上述环境问题整改完成。
2019年3月20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盛和食品厂区外污水排放口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4月17日,我局再次组织执法人员对盛和食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生化处理设施处理,最终排至外环境,经我局采样、监测,污水总排口废水超标排放。
三、处理意见
我局已对大竹食品、盛和食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要求该公司规范贮存和处置废弃笋壳,加强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我局也将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你们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三元区人民政府或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三明市三元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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