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01-3000-2018-00031 文号元政办〔2018〕60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8-06-08
标题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三元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8年三元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2101-3000-2018-00031
文号 元政办〔2018〕60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8-06-08
标题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三元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8年三元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三元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0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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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明政办〔201843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现将《三元区2018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8

(此件主动公开)


三元区2018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区各级公共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在建设美丽三元中发挥新作用、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一、目标任务。2018年全区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人均水耗同比下降1.3%。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责任,将节能目标任务合理分解下达所属各公共机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二、推进示范单位创建。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行动,做好节约型示范单位按照新标准对标,形成定期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复核以及动态管理机制。继续组织开展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将节水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纳入创建范围,全面带动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及时总结推广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对全社会节能的引导示范作用。

三、深入推进绿色改造。根据省、市“十三五”规划要求,加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以办公区配电、空调、水泵、数据中心机房等高耗能设备设施为重点开展节能改造。积极开展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完成一批节能改造项目。倡导绿色能源利用和资源回收利用,推广利用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按照《福建省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着力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分析重点用能单位2017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节能管理精细化水平。

  四、规范能耗数据统计。根据《福建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规定,各部门、单位必须认真做好能耗数据统计工作,努力做到所有公共机构应统尽统,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提高能耗统计工作效率,按时、准确上报各项能耗数据。针对用能异常的项目要定期进行检查、调整,及时解决问题,巩固和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抽查,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强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五、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根据省、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完善规章制度,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试点工作。

  六、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继续推进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位)自用充电桩建设。为单位和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创造便利环境。鼓励有条件单位引入社会资本、利用市场机制,推广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自助共享租赁服务模式。

七、加大节能宣传培训。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和优化集中宣传与平时宣传相结合的节能宣传模式,加大对节能信息采编上报省、市、区媒体力度,重点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案例,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形成节能环保、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充分运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清华大学公共机构节能远程管理岗位培训平台,督促抓好我区节能管理人员参训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各级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明政办〔201843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现将《三元区2018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8

(此件主动公开)


三元区2018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全区各级公共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在建设美丽三元中发挥新作用、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一、目标任务。2018年全区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人均水耗同比下降1.3%。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责任,将节能目标任务合理分解下达所属各公共机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二、推进示范单位创建。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行动,做好节约型示范单位按照新标准对标,形成定期接受省、市有关部门的复核以及动态管理机制。继续组织开展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将节水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纳入创建范围,全面带动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及时总结推广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对全社会节能的引导示范作用。

三、深入推进绿色改造。根据省、市“十三五”规划要求,加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以办公区配电、空调、水泵、数据中心机房等高耗能设备设施为重点开展节能改造。积极开展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完成一批节能改造项目。倡导绿色能源利用和资源回收利用,推广利用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按照《福建省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着力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分析重点用能单位2017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节能管理精细化水平。

  四、规范能耗数据统计。根据《福建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规定,各部门、单位必须认真做好能耗数据统计工作,努力做到所有公共机构应统尽统,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提高能耗统计工作效率,按时、准确上报各项能耗数据。针对用能异常的项目要定期进行检查、调整,及时解决问题,巩固和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抽查,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强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五、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根据省、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完善规章制度,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试点工作。

  六、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继续推进公共机构内部停车场(位)自用充电桩建设。为单位和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创造便利环境。鼓励有条件单位引入社会资本、利用市场机制,推广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自助共享租赁服务模式。

七、加大节能宣传培训。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和优化集中宣传与平时宣传相结合的节能宣传模式,加大对节能信息采编上报省、市、区媒体力度,重点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案例,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形成节能环保、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充分运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清华大学公共机构节能远程管理岗位培训平台,督促抓好我区节能管理人员参训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各级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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