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黄氏三兄弟建材店:
你单位报送的《三明市三元区黄氏三兄弟建材店竹木纤维板覆膜及铝扣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要求审批的函收悉。我局于2017年11月23日受理了该报告表,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2月2日(10个自然日)进行受理公示;受理公示到期后,于2017年12月3日至2017年12月7日(5个自然日)进行拟审批公示,2次公示均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上述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表的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竹木纤维板覆膜及铝扣板加工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富兴堡长兴路21号E幢3号,租赁三明市三元区商明天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厂房,年产竹木纤维板覆膜及铝扣板共计30000㎡,租赁厂房面积880㎡,总投资30万元。
二、报告表相关内容表明,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你公司在取得其它相关行政许可的前提下,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项目建设、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灌溉周边菜地。
2.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经有效降噪减震处理后,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炉生产过程中竹木纤维板分切会边角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我局委托三元区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元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