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12-1200-2022-00053 文号元建〔2022〕90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2-09-13
标题 三元区住建局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2112-1200-2022-00053
文号 元建〔2022〕90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2-09-13
标题 三元区住建局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三元区住建局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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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我区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机械管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87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明安委办〔2022〕68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闽建安函〔2022〕97号)、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明建办〔2022〕3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三元区住建系统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结合房建市政工程治理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好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工作,突出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区域内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工程车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混凝土运输车。突出资质核查,对新设立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严格审查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要求,严把准入关;对已审批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开展资质批后动态核查,重点核查混凝土运输车等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二)渣土车。建立施工项目车辆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进入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区域车辆建立管理台账,严禁超载车辆进出施工项目,落实车辆进出场。

  (三)工程机械。重点排查房建市政项目内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吊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突出日常管理,建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进入房建市政工地施工区域内的工程机械和车辆,明确每台机械设备的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频次,对每台机械设备开展检查,并留有台账。检查机械设备是否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定报告,是否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机械设备的合规性资料是否报监理单位审查。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必须安排专人指挥,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杜绝人货混载,违章载人,不得使用电动手推工程车载人。进入施工现场车辆实行限速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统一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乱停乱放,非施工车辆不得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严禁在未设置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进行上下交叉作业,电动工程三轮车严禁驶入施工升降机、施工楼层或地下室等。

  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设备安装、拆卸等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首次安装或附着后是否经“四方”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未进入省厅建机一体化平台设备;严禁无安装(或拆卸)告知书或未向主管部门告知就开始安装(或拆卸);在拆装、附着、加节或顶升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指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是否按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是否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监理单位是否对设备安装、拆卸、使用等事项进行督促审核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 年 9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检查整治阶段(2022年11月15日前)。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要组织开展以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为重点的“道路交通百日攻坚”。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区域内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针对检查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总结责任落实、链条管理、监管执法、法治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交流推广,推动整体提升。“道路交通百日攻坚”结束后持续做好建章立制等长效工作,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社会经济安全发展的高度,全力抓好“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工作。

  (二)严格监督检查。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同级安委办、道安办,认真开展“道路交通百日攻坚”行动,将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区域内车辆、机械设备管理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强化警示宣传。将宣传警示曝光贯穿专项整治行动,采用多种形式曝光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典型违法、事故案例以及企业违法违规等问题,发动相关企业和群众支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请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在攻坚期间每周五下班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见附件1、附件2),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整治进展情况

  2.项目统计表

  

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3日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我区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机械管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87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明安委办〔2022〕68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闽建安函〔2022〕97号)、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的通知(明建办〔2022〕3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三元区住建系统道路交通迎二十大保安全百日攻坚大会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结合房建市政工程治理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好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工作,突出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区域内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工程车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混凝土运输车。突出资质核查,对新设立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严格审查是否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要求,严把准入关;对已审批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开展资质批后动态核查,重点核查混凝土运输车等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二)渣土车。建立施工项目车辆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进入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区域车辆建立管理台账,严禁超载车辆进出施工项目,落实车辆进出场。

  (三)工程机械。重点排查房建市政项目内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吊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突出日常管理,建立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进入房建市政工地施工区域内的工程机械和车辆,明确每台机械设备的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频次,对每台机械设备开展检查,并留有台账。检查机械设备是否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定报告,是否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机械设备的合规性资料是否报监理单位审查。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必须安排专人指挥,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杜绝人货混载,违章载人,不得使用电动手推工程车载人。进入施工现场车辆实行限速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统一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乱停乱放,非施工车辆不得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严禁在未设置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进行上下交叉作业,电动工程三轮车严禁驶入施工升降机、施工楼层或地下室等。

  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设备安装、拆卸等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首次安装或附着后是否经“四方”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未进入省厅建机一体化平台设备;严禁无安装(或拆卸)告知书或未向主管部门告知就开始安装(或拆卸);在拆装、附着、加节或顶升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指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是否按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是否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监理单位是否对设备安装、拆卸、使用等事项进行督促审核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 年 9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检查整治阶段(2022年11月15日前)。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要组织开展以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为重点的“道路交通百日攻坚”。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区域内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针对检查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总结责任落实、链条管理、监管执法、法治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交流推广,推动整体提升。“道路交通百日攻坚”结束后持续做好建章立制等长效工作,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社会经济安全发展的高度,全力抓好“道路交通百日攻坚”工作。

  (二)严格监督检查。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同级安委办、道安办,认真开展“道路交通百日攻坚”行动,将房建市政项目施工区域内车辆、机械设备管理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强化警示宣传。将宣传警示曝光贯穿专项整治行动,采用多种形式曝光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工程机械典型违法、事故案例以及企业违法违规等问题,发动相关企业和群众支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四)做好信息报送。请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在攻坚期间每周五下班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见附件1、附件2),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道路交通百日攻坚”整治进展情况

  2.项目统计表

  

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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