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12-1200-2022-00051 文号元建〔2022〕86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2-08-23
标题 三元区住建局燃气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2112-1200-2022-00051
文号 元建〔2022〕86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2-08-23
标题 三元区住建局燃气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有效性 有效

三元区住建局燃气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8-23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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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突发事件有效控制,快速、高效、科学的处置,确保应急状态下的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三元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由燃气引起的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应急响应程序

  1.报告程序。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企业、本单位责任人及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单位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区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同时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迅速报警,防止事故扩大。接到事故报告后,区住建局应迅速将事故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一般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告,如情况特别紧急,可先行通过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2.报告内容。具体为:(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遇险人数及当时可确定的伤亡人数;(3)事故的初步判断,如不能立即确定,要初步判断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4)事故的简要经过;(5)已经采取的救援措施;(6)救助要求;(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员、通信方法、报告时间;(8)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三、处置程序

  1.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切断气源、疏散人员等相应安全有效的措施,以降低危害程度,减轻事故损失和灾害范围,并拨打“119”报警,及时将现场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2.在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企业必须做出第一反应,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区住建局,区应急指挥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区住建局接到燃气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确定相关人员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现场处置人员必须立即进入现场,了解情况,勘察现场,对事故作出准确判断,研究确定方案,布置任务,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采取相应措施,立即实施救援。超过本单位部门抢险抢修救援能力的,立即上报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未到位前,继续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处置人员检查确定事故确实消除,且不存在发生其他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应报告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核实后宣告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四、事故总结

  1.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做好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和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查找隐患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建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事故调查报告内容:(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3)对事故的评估;(4)调查中未解决的问题;(5)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6)各种必要附件。

  

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3日

  

  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突发事件有效控制,快速、高效、科学的处置,确保应急状态下的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三元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由燃气引起的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应急响应程序

  1.报告程序。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企业、本单位责任人及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单位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区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同时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迅速报警,防止事故扩大。接到事故报告后,区住建局应迅速将事故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一般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告,如情况特别紧急,可先行通过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2.报告内容。具体为:(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遇险人数及当时可确定的伤亡人数;(3)事故的初步判断,如不能立即确定,要初步判断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4)事故的简要经过;(5)已经采取的救援措施;(6)救助要求;(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员、通信方法、报告时间;(8)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三、处置程序

  1.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切断气源、疏散人员等相应安全有效的措施,以降低危害程度,减轻事故损失和灾害范围,并拨打“119”报警,及时将现场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2.在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企业必须做出第一反应,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区住建局,区应急指挥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区住建局接到燃气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确定相关人员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现场处置人员必须立即进入现场,了解情况,勘察现场,对事故作出准确判断,研究确定方案,布置任务,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采取相应措施,立即实施救援。超过本单位部门抢险抢修救援能力的,立即上报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未到位前,继续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处置人员检查确定事故确实消除,且不存在发生其他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应报告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核实后宣告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四、事故总结

  1.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做好安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和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查找隐患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建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事故调查报告内容:(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3)对事故的评估;(4)调查中未解决的问题;(5)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6)各种必要附件。

  

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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