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13-1200-2018-00008 文号元交安监〔2018〕40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18-03-21
标题 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专项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专项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2113-1200-2018-00008
文号 元交安监〔2018〕40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18-03-21
标题 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专项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专项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专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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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根据《三元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2018 年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将《三元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专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安定稳定,为我区发展大局创造安全、有序的发展环境。

 

 

三元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21日

              三元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专项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18日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区交通运输工作视频会和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部署会工作要求,深刻吸取“2.20 江西赣州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根据《三元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2018 年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紧密围绕2018 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五零”总体目标,持续深化公安交通六大联动协作等有关机制,强化交通运输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查、改、封、停”等刚性执法措施,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集中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法典型案件,惩戒一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区交通运输行业提供坚实的安全稳定保障。

二、组织领导

区交通运输局成立“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领导小组。

 长:张崇清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邓光福 区运管所所长、地方海事处处长

蔡志雄 区交通运输局安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协调处理专项行动有关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李明大队长兼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

三、行动重点

本次行动以道路水路客货运输为重点领域,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水上)执法管控并重,采取全方位、多层次、多举措的立体化监管方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方面。严格按照《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标准化手册》的要求,充分应用行业监管、技术监控、行政处罚等手段,重点查处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监控平台、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使用不能保持在线的车辆参加营运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方面。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以及随机抽查方式,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档案资料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使用擅自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未按照规定进行综合性能检测与技术等级评定等违法行为。

(三)道路客运站(场)经营方面。采取联合检查、随机抽查、信息倒查等方式,对客运站安全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查处省(市)际客运班车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包括站外售票发车)、允许超载车辆出站等违法行为。

(四)道路客运路面执法方面。科学统筹部署执法人员,加大对火车站、客运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以及高速公路收费广场等重点客运区域场所的执法管控力度,发挥视频监控等科技设备作用,重点查处非法客运、超范围经营、班车站外揽客(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包车未持有效包车标志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以及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或装卸行包等违法行为。(五)道路危货运输方面。深入开展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危货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等违法行为。

(六)道路货运物流方面。巩固和深化2017 年交通与公安物流监管联动协作机制,以道路货运物流经营者经营资质及2 个100%”制度要求落实情况为重点,充分应用取缔、关闭等措施,重点查处非法从事道路货运及货运站(场)经营、未按规定备案从事道路货运代理(配载、仓储理货)业务和未落实客户身份查验、开箱验视2 个100%制度等违法行为。

(七)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方面。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交政法〔2018〕2 号)部署要求,强化货运装载源头单位监管,落实交通、公安驻站定点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流动治超联合执法会商机制,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持续深化“一超四罚”及违法超限运输信用惩戒工作。

(八)强化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围绕公路路域环境“八个无”目标,严格落实执法巡查制度,强化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执法监管,积极与公路、住建、工商、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路域环境整治。重点查处“滴洒漏”污染公路、擅自占用、损毁交通安全设施、违法占道、挖掘公路施工作业、在公路桥梁及隧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从事采矿作业、在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及隧道堆放物品或搭建设施等涉路违法行为。

(九)内河交通安全方面。以我区沙溪河、溪口渡口和月亮湾为重点,持续强化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执法监管,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从事水路运输经营,“三无”船舶和非法客渡船违法载客、旅游船艇从事非法客运,船舶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未经批准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以及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在航道上违法挖泥或倾倒废物等违法行为。

四、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2018年3月1日起至6月8日止,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 月15 日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细化目标措施,加强舆论宣传,为推进百日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集中打击阶段(3 月15 日至5 月31 日)。各单位统筹执法力量,细化执法内容,列出阶段任务清单,确保本次行动领域全覆盖。各单位要积极联合公安、安监、渔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围绕“四个一批”,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形成威慑。区交通执法大队要牵头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执法统一行动日、水域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

(三)巩固提高阶段(6 月1 日至6 月8 日)。各单位及时总结行动经验,探索实现“五个零”安全目标的具体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对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全区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层层狠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单位要强化执法检查,依法严管重罚。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对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重点监管和信用联合惩戒。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部门“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督促和指导,防止行动流于形式。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执法无成效的,要严肃问责;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问题,要从严、从中、从快处理。我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强化信息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大力加强集中行动宣传。要选择一批典型违法案件集中予以曝光,强化警示和教育;同时要及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应对舆情,大力营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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