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2117-0300-2019-00004 文号元卫〔2019〕15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生成日期 2019-03-01
标题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三元区消毒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消毒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2117-0300-2019-00004
文号 元卫〔2019〕15号
发布机构 三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生成日期 2019-03-01
标题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三元区消毒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消毒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有效性 有效

三元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三元区消毒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1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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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三元区消毒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日


  三元区消毒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卫监督函〔2018〕104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所《关于开展消毒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卫监督函〔2019〕5号)要求,为加强我区消毒剂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生产企业检查内容
  1.现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消毒剂生产企业逐一排查,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是否规范,目前生产条件是否与许可时一致。
  2.消毒产品抽查。摸清辖区内消毒剂产品底数,检查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其备案情况;消毒剂的生产过程记录、原料进出货记录、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等内容。重点核查消毒剂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和相关文件的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内容
  结合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检查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一定比例的医疗机构购进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核查消毒产品进货记录,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照相关医疗卫生行业标准规范使用消毒剂。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2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2月—3月)。辖区内全部消毒剂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将自查结果报各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同时生产企业要制作产品目录清单报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9年4月—5月)。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对辖区内所有消毒剂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一定比例的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四)总结上报阶段(2019年6月)。区卫生计生监督所于2019年5月27日前,将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和汇总表报送至三元区卫生健康局。重大案件及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 系 人:三元区卫生健康局杨礼荣
  联系电话:0598-8337025
  投诉举报电话:0598-8337025
  电子邮箱:waken0317@126.com

 
  附件:1.消毒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
  2.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管理自查表
  3.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管理检查表
  4.消毒剂生产企业检查情况汇总表
  5.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管理检查情况汇总表
  6.消毒剂专项整治案件查处汇总表

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三元区消毒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日


  三元区消毒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卫监督函〔2018〕104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所《关于开展消毒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卫监督函〔2019〕5号)要求,为加强我区消毒剂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生产企业检查内容
  1.现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消毒剂生产企业逐一排查,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是否规范,目前生产条件是否与许可时一致。
  2.消毒产品抽查。摸清辖区内消毒剂产品底数,检查消毒剂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其备案情况;消毒剂的生产过程记录、原料进出货记录、产品批次检验报告等内容。重点核查消毒剂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和相关文件的要求。
  (二)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内容
  结合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检查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一定比例的医疗机构购进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核查消毒产品进货记录,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照相关医疗卫生行业标准规范使用消毒剂。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2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进行全面部署。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2月—3月)。辖区内全部消毒剂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将自查结果报各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同时生产企业要制作产品目录清单报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9年4月—5月)。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对辖区内所有消毒剂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一定比例的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四)总结上报阶段(2019年6月)。区卫生计生监督所于2019年5月27日前,将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和汇总表报送至三元区卫生健康局。重大案件及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联 系 人:三元区卫生健康局杨礼荣
  联系电话:0598-8337025
  投诉举报电话:0598-8337025
  电子邮箱:waken0317@126.com

 
  附件:1.消毒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
  2.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管理自查表
  3.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管理检查表
  4.消毒剂生产企业检查情况汇总表
  5.医疗卫生机构消毒产品管理检查情况汇总表
  6.消毒剂专项整治案件查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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